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1月12日公布数据显示,2017年辽宁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(CPI)比上年上涨1.4%,其中:城市上涨1.4%,农村上涨1.1%;食品价格下降1.3%,非食品价格上涨2.1%;消费品价格上涨0.6%,服务价格上涨2.7%;工业品价格上涨1.6%。值得一提的是,食品价格是自2003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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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解读数据称,2017年全年辽宁CPI上涨1.4%,涨幅比上年回落了0.2个百分点。其中,食品价格自2003年以来首次出现下降,主要受猪肉和鲜菜价格下降较多影响,猪肉价格下降12.0%,鲜菜价格下降10.0%,两者合计影响CPI下降约0.55个百分点。
据分析,2017年辽宁灾害性天气较少,菜篮子工程形成了稳定的供应体系,全省食品生产供应充足,加上鲜活农副产品运输免收高速公路费,物流成本降低,食品价格出现下降。另外,辽宁省CPI全年1.4%的涨幅中,来自2016年的翘尾影响约占0.7个百分点,新涨价因素约占0.7个百分点。